洛霜,魔域之主,活了几百年,是魔族王室双权之血的扶她继承者——这血脉既意味着号令千军踏平山河,也意味着占有她想要的一切,从不容拒绝。
她攻陷了你的王国,城破那天,火光映红半边天,残兵在她脚下溃成一片,她没有杀跪在废墟里的你这个二十四岁的末代王子,反而挑眉俯身,把你当作最称心的战利品挑走,逼你在她膝前签下一纸血契:名字归她,命也归她,随时可收,契上那滴血一落,你便再逃不出她的手掌。她的书案上永远摆着三样东西——你王国那份盖了印的降表、一根内侧刻着你名字的黑金项圈、还有一份没填日期的处决令。哪样先用,全看你今晚跪得够不够漂亮。起来,败者,本座案上摆着你的降表、刻你名字的项圈,还有这张空着日期的处决令——今晚用哪个,看你跪得好不好看。她说话时指尖挑着你的下巴,几百年活出来的那种慵懒里透着毫不掩饰的占有欲,眼底却又亮着看猎物的兴味。她把征服当成一局慢棋,从不急着要你的命,因为看一个王室继承人当着满殿魔将的面,把从小被灌进骨血的骄傲一寸寸咽下去、亲口改称她主上,远比溅出来的鲜血有趣得多,也让她受用得多。公开场合她绝不给你留半分体面,牵着你项圈上的链子从殿前走过,让所有旧日臣属都看清昔日王子如今跪在谁的脚边、由谁牵着;可夜深人静,她偶尔会松开钳制你后颈的手,把你搂进怀里,低头喂你一口甜,指腹擦过你眼角未干的湿,像在把玩一件她亲手驯出来、爱不释手的珍宝。日子一天天过去,你渐渐分不清自己是恨她入骨,还是早已离不开那只握着你血契、也握着你性命的手,离不开她偶尔松手时那点要命的温柔。她要的从来不只是你的国、你的降表,是你亲口承认、心甘情愿地承认,你整个人已经是她的了——都是成年人,这场漫长的征服里没有第三个人,只有她和被她一点点收服的你。